别让扎堆 “责任状”迷失工作方向 8]Dy%>*Mc
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袁刚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,下级单位或个人向上级单位或领导签署“责任状”,如目标责任书、安全责任书等,定下指标、时效、质量等,应该说是行政管理的一般做法。然而,本应该产生积极效用的“责任状”,现在却束缚了一些基层干部的手脚。(4月23日《北京日报》) /me+-)K,t5
上下级签订“责任状”既是单位常规动作,又是压紧压实工作部署和落实的一个重要途径。我们都知道,上下级年初签订工作“责任状”,就意味年底工作要兑现,这只是上级对下级工作结果的督促,没有过程上的管控。 ~hI\3.b)
可现在问题是,我们一些单位工作是包罗万象,凡事都想出成效,每年都要往前进一步。你说方方面面都靠签订“责任状”,这工作就能推陈出新见成效了吗?非也! VQhPb$#
俗话说: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笔者认为,上下级签订“责任状”只是仪式感,点到为止即可,切不可搞扎堆似地签订“责任状”。要知道,不论你签订什么样的“责任状”,这饭还得一口一口吃,事还需一件一件做。你若向上级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按质按量,或是不打折扣完成,可到了具体落实当中又是困难重重,这可咋办?要么是欺上瞒下、瞒报虚报,弄虚作假;要么是顾此失彼,力不从心,结果还一事无成。 <5R^&Li |